本报讯(记者 张铁国 通讯员 陈宇航)近日,一网店店主因轻信“刷单”提升店铺曝光率的广告被骗。台江警方与网购平台迅速响应,帮助追回部分涉案资金。
林先生经营着一家网店,3月18日,他在某社交平台浏览时看到一则广告称,“刷单”可快速提高店铺曝光率。于是,他抱着试一试的心态联系上客服人员。在客服人员的安排下,先后有16人在林先生的网店进行了虚假交易。交易完成后,林先生按照客服人员的要求,支付了“刷单”本金及佣金共计1.5万余元。然而,就在林先生支付完钱款后,16个订单竟同时提交了退款申请,他意识到被骗,于是立即报警求助。
接警后,台江公安分局洋中派出所民警迅速联系该网店所在的网购平台。平台核查后,确认涉案的16笔订单存在异常交易行为,于是立即冻结退款流程,为林先生挽回了部分损失。
办案民警介绍,该诈骗伎俩一般采取以下套路:一是广撒网,寻目标。通过在各大电商平台寻找评分低、销量少的店铺,有针对性地推广营销方案。二是尝甜头,造假象。通过纯粹的“刷单”操作,在短时间内提升订单成交量,让客户误以为是综合性营销成果,继续跟进本金佣金,犯罪分子从而扩大诈骗金额。三是撤订单,无影踪。当透支完客户的信任或者预计达到客户的经济承受极限后,犯罪分子迅速撤资,并通过电商平台“7天无理由退货退款”的政策骗取客户刷单本金。
警方提示,“网络刷单”行为本身就是弄虚作假、扰乱正常经营、损害商家和消费者双方利益的不正当行为。以“网络刷单”为名的诈骗行为将受到公安机关的严厉打击,而“刷单”行为本身也得不到任何保护。无论是贪图简单易行、能赚钱的“刷客”,还是想花点小钱买个漂亮数据的商家,与其事后追悔莫及,不如提高警惕,不贪不占不作假,不给诈骗分子可乘之机。市民群众如遇到被骗,尽快拨打110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