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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前沿


文明交通“骑行戴盔”倡议书



2025.10.24

  为进一步提升有福之州的文明形象,切实增强广大市民文明骑行、安全出行的自觉性,有效提高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我们特向全市广大交通参与者发出如下倡议:

  一、“骑行戴盔”我践行,规范佩戴保安全。骑行电动自行车时应主动佩戴符合标准、检验合格的安全头盔,并系紧卡扣,确保头盔在发生意外时能真正起到缓冲、保护作用。家长搭载儿童时,请务必为孩子佩戴合适的安全头盔,共同守护下一代出行安全。

  二、“公职带头”走在前,身体力行作示范。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乡镇(街道)、社团组织要将“骑行戴盔”行动纳入安全管理,加强交通法律法规学习,落实监督责任,做到“看好自家门、管好自家人”。党员干部要带头遵法守规,积极践行“骑行戴盔”行动,提醒、带动亲朋好友共同参与。三、“全民参与”齐行动,共建共享文明城。每一位市民都是城市交通的参与者和受益者。让我们从自身做起,养成“无盔不骑行”的良好习惯,在每一次骑行前主动佩戴好安全头盔,不闯红灯、不逆行、不超速,尊重生命、遵守交规,以个人小行动汇聚城市大文明,携手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中共福州市委文明办

  福州市公安局

  2025年10月

(全文共51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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