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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福建医科大学放射影像学专业2024届硕士研究生潘纤遗失毕业证,编号:10392120240211 1218,现声明作废。
●徐志兰、李阳夫妇遗失其女李欣冉的出生医学证明(出生时间:2008年3月30日;出生证编号:H350513124),声明作废。
●郑敏峰遗失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11月27日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许可证编号:JY23501040235545,名称:福州市仓山区雄飞网吧,声明作废。
●高佳杰、陈嘉畅遗失其女高苡茉的出生医学证明,出生证编号:Y350271566,声明作废。
●声明:吴莲英的房屋坐落在晋安区茶园街道水头村,原房屋产权未登记。2017年由福州捷诚房屋征收工程处征收安置于晋安区茶园街道北二环东路25-1号正荣悦山居(二区)2-2#楼1608单元。现由吴莲英申请产权登记,如有异议请于30日内向福州捷诚房屋征收工程处提出,逾期按规定办理。
声明人:吴莲英
●声明:江爱发在福州市鳌峰路35号2#楼202单元的房屋,于2009年被列入木材厂拆迁项目征收范围。2009年签订编号:261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安置面积48.27㎡,安置于仓山区建新镇玉兰一路20号福湾新城夏雨苑14#楼407单元。现安置房已具备申报不动产权证条件,经声明人家庭内部协商,同意以江红作为权利人申报上述安置房权属,由江红代为办理安置房不动产权手续领取办证材料。如有异议者,可在本声明见报之日起30日内书面向征收实施单位提出。若逾期无人提出异议,将由声明人申报安置房权属登记。若有人提起诉讼,声明人同意在诉讼期间暂缓申报权属登记。
声明人:江红(代)
各类遗失声明、房产声明收费标准:按照标题60元/行(8字以内),正文30元/行(13字以内)收取,不足13个字,按1行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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