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刊登的公告或声明,其内容不代表本报的立场和观点,由公告人或声明人保证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并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遗失声明
●吴用庄遗失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连凤玉荷西征【2018】第0473号、回迁选房单(编号:0457),与他人无纠纷,特此声明。
●卢宗坚(已故)遗失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连凤玉荷西征(2018)第0249号(改)]及回迁选房单(存根)卢宗坚(已故)妻张文芳,编号:0243(选房号:0571),与他人无纠纷,特此声明。
●陈方谷(已故)遗失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连凤玉荷西征(2018)第0685号(改)],与他人无纠纷,特此声明。
●吴克同(已故)遗失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连凤玉荷西征(2018)第0153号]及回迁选房单(存根),编号:0147(选房号:0308)与他人无纠纷,特此声明。
●林朝香、翁茂琳遗失回迁选房单(存根)编号:0454(选房号:0110),与他人无纠纷,特此声明。
●邱勋炜不慎遗失福建百晟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2022年9月5日开具的恒宇国际华府A1-9车位的福建增值税普通发票1张,发票号码:31824992,发票金额:50000元,现声明该原件作废。
●张振榕、金宁英夫妇遗失其女张梦棋的出生医学证明(编号:K350421902,出生日期:2013年
7月14日),现声明作废。
●张振榕、金宁英夫妇遗失其子张伟业的出生医学证明(编号:O350943508,出生日期:2015年5月15日),现声明作废。
●声明:叶建凤的房屋坐落在晋安区鼓山镇鼓三村63-4号。原房屋产权未登记。2018年由晋安区房屋征收工程处征收安置于晋安区鼓山镇仓埕巷118号(原后屿路西南侧)晋湖郡5号楼1802单元。现由叶建凤申请办理上述安置房产权登记。如有异议,请于30天内向拆迁单位提出,逾期按规定办理。
声明人:叶建凤
●声明:叶建彬的房屋坐落在晋安区鼓山镇鼓三村63-4号。原房屋产权未登记。2018年由晋安区房屋征收工程处征收安置于晋安区鼓山镇仓埕巷118号(原后屿路西南侧)晋湖郡5号楼1202单元。现由叶建彬申请办理上述安置房产权登记。如有异议,请于30天内向拆迁单位提出,逾期按规定办理。
声明人:叶建彬
各类遗失声明、房产声明收费标准:按照标题60元/行(8字以内),正文30元/行(13字以内)收取,不足13个字,按1行收取。
登报地址:鼓楼区小柳路85号2楼福州日报广告刊登处
热线电话:0591-8372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