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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陈华、陈小云夫妇遗失其子陈梓行的出生医学证明(出生时间:2007年6月16日;出生证编号:K350098510),声明作废。
●许善海、郑丽婷遗失其子许梓杰出生医学证明(编号:M350551331;出生日期:2013年1月3日),现声明作废。
●洋下地块项目被征收户黄小珊,遗失拆迁补偿协议,协议编号:yxwf-3322,特此声明。
●母亲林瑞叡、父亲唐建捷遗失其女唐佳祺的出生医学证明(出生时间:2012年2月21日;出生证编号:L350155384),声明作废。
●林少淋,女,因遗失烟花爆竹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书,证号:35032119900828452X,声明作废。
●声明:本人刘文平原房屋坐落在晋安区鼓山镇樟林村樟林147号,原房屋产权未登记。2019年由福州地源房屋征收工程处征收安置于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春兰里路10号望麓公馆19号楼1507单元。现由刘文平申请办理上述安商房产权登记。如有异议,请于30天内向征收实施单位提出,逾期按规定办理。
声明人:刘文平
●遗失声明: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敖里村民翁钰桢身份证号码 350104198905234424是 福安新区项目被征收户,并于2022年9月13日签订协议,本人领取的征收协议书(协议号:CSFAXH1046001)、房屋征收补偿费用确认表编码:CSFAXH10460原件不慎遗失,现声明本人所领取的原协议、房屋征收补偿费用确认表作废。如有异议者,于30天内向福州市仓山区三江口房屋征收有限公司提出,逾期按规定办理。
声明人:翁钰桢
●公告:产权人魏子升于2001年4月13日买受陈美钦于连江县凤城镇西北街玉荷西路河乾花园2幢508、2幢508杂物间的不动产,已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因原不动产权利人无法联系,至今未办理土地过户手续,现魏子升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如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连江县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逾期将予以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声明人:魏子升
2026年10月9日
各类遗失声明、房产声明收费标准:按照标题60元/行(8字以内),正文30元/行(13字以内)收取,不足13个字,按1行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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