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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措施 促进节能降碳服务业发展


记者 冯雪珠 

2026.10.21

  本报讯(记者  冯雪珠)日前,省发展改革委印发《福建省促进节能降碳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提出五个方面重点任务,培育壮大节能降碳服务产业,助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

  根据《措施》,节能降碳服务业包括一站式综合服务和专项服务。一站式综合服务承接企业能耗摸底研判、节能系统改造、碳盘查核验、碳配额履约运维、低碳方案编制等全链条事项,实现前期诊断、中期落地、后期运维全流程闭环管理。专项服务聚焦单点技术服务,包含企业碳排放核查、产品碳足迹认证、设备能效检测、绿色制造体系创建辅导、能效水效领跑者申报辅导等精细化技术服务。

  接下来,我省将推动优质节能降碳综合服务商落地发展,积极培育引进节能降碳专业服务机构,引导本土节能降碳服务企业延伸拓展服务范围和服务领域,强化碳核算、碳足迹认证、能效诊断等专业服务,培育一批具有区域影响力、专业服务能力的综合服务商。同时,支持企业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零碳园区能源管理等轻量化数据产品,建设能碳数字化平台,提供精准化、智能化、普惠化管理服务。

  《措施》明确建立健全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接下来,将加快开展细分领域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研究,组织开展福建省重点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建设。围绕锂电池、玻璃、铝冶炼、钢铁、建陶、木竹制品等方面,制定我省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试点的产品清单。同时,引导重点行业领域、关键产业主体建立产品碳足迹观念。

(全文共634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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