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白蕾)市人大常委会会议26日表决通过《福州市船政文化遗存保护条例》,将上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颁布施行。这部法规旨在夯实我市船政文化保护的法治根基、助力船政文化史迹申报世界文化遗产。
吸纳一审中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法规将文献史料等可移动遗存也纳入保护对象,既包括船政锅炉房遗址、轮机车间、绘事院、一号船坞等生产场所和设施,福建船政学堂遗址、法雨堂等教育设施,马江海战炮台、亭江炮台等军事设施,罗星塔、迥龙桥等交通设施,也包括沈葆桢、严复、萨镇冰等船政名人故居,昭忠祠、马江海战烈士墓等纪念场所,以及清“福建船政同治十年”车床、1894年“通济”舰舵轮、海军制造学校修业证书等可移动文物。
怎么保护?法规确立了船政文化遗存保护名录制度,由市政府公布并实行动态管理;对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提名项目遗产构成要素的不可移动船政文化遗存,划定遗产区和缓冲区、设立界碑(桩);按照国有、非国有遗存分别确定保护责任人,对非国有遗存保护责任人可予以适当补助;修缮不可移动船政文化遗存坚持“最小干预”原则。此外,遗产区、缓冲区内明令禁止刻划涂污、损毁界碑、开山采石、违法排污、堆放危险品等行为。
保护之外更注重“活化”。法规设置的“活化利用”专章规定,纳入保护名录的船政文化遗存尽可能向社会公众开放,国有遗存原则上免费或优惠开放;推进保护工作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支持建设数字化展示平台;开发特色文旅项目,打造文旅线路,培育文化品牌;开展工业科普、国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等研学实践,并推动榕台船政文化交流与国际合作,让船政文化“活”在当下。
福州船政是中国近代工业化的发源地、中国近代海军的摇篮。2024年12月,“中国近代工业化遗产(福州船政文化史迹)”被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立法过程中,社会各界踊跃建言献策,共收集到200余条修改意见,市人大常委会逐条研究,尽可能吸收采纳到法规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