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晚报讯 画眉鸟以其婉转歌喉与灵动身姿为人们所喜爱。然而,有人却因这份“喜爱”跨越了法律红线,即将面临法律的严惩。近日,永泰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案件。
据了解,2024年4月,李某甲在永泰县某处果园内使用捕鸟网成功捕获了一只画眉鸟,并将其关入鸟笼中饲养。同年8月,得知此事的李某乙不仅未劝阻,反而与李某甲一同来到该果园使用捕鸟网捕捉画眉鸟,先后共捕获了6只画眉鸟。而后,两人经商量决定,其中1只留给李某甲,另5只准备由李某乙带回外省老家。
所幸,两人的违法行为被当地警觉的群众及时发现,并报了警。群众果断行动,将画眉鸟放归自然,让它们重获自由。
后经专业机构鉴定,这7只画眉鸟均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其总价值高达35000元。
近日,永泰检察院基于被告人李某甲、李某乙捕获画眉鸟的行为,以二人犯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提起公诉。庭审中,李某甲、李某乙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该案将择期宣判。
法官提醒:本案中涉及的画眉鸟,早已不是可以随意捕捉、买卖、饲养的普通鸟类。根据最新调整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画眉鸟已被正式列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法官特别呼吁广大养鸟爱好者,在选择“爱宠”时,务必提前、充分了解该物种是否属于国家或地方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切勿为满足一己私欲,触碰法律红线,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