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晚报讯 一名市民花了1000元购入拥军福卡。可是,仅使用两日,此卡的权限就被封禁,买家起诉要求退款。长乐法院审理明确,拥军福卡不可私下买卖,相关交易不受法律保护,冒用优待卡还将面临相应追责。
据了解,市民胡某在某社交平台看到林某发布转让信息。林某宣称:花1000元即可购买拥军福卡,持此卡可享地铁乘坐优惠待遇。胡某转账支付1000元,顺利获取乘车电子码。可仅正常使用两天,该卡的乘车权限便被系统停用。胡某多次联系林某协商退款无果,最终向长乐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长乐法院经审理指出,拥军福卡是面向退役军人发放的专属优待凭证,承载尊崇军人的价值导向,具备公共福利属性,不属于可自由交易流通的普通商品。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买卖拥军福卡会扰乱优待政策管理秩序、侵占公共财政补贴,明显违背公序良俗,双方订立的买卖合同自始无效。
按照民事法律相关规定,卖方林某需全额返还胡某支付的购卡费用。庭审中,胡某承认自身存在冒用拥军福卡乘车行为。法院已将全部涉案线索、当事人陈述材料移交福州地铁集团,由企业依规开展补票追缴工作。
承办法官表示,不少群众误以为私下转让优待卡是小事,实则买卖、冒用行为均存在法律风险。即便当事人主动起诉维权,法院也会同步核查案件中暴露的违规行为并移交相关单位处置,不存在“起诉就能免责”的情况。
法官提醒,拥军优待是国家给予退役军人的专属荣誉福利,不容买卖、冒用。市民应摒弃侥幸心理,自觉维护拥军优属的社会风气,共同守护公共福利分配公平与正常交通管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