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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取得经营许可 私售“减肥神药”


卖家被判返还货款

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吴雅莹

2026.08.20

  福州晚报讯“无需运动节食,打针即可快速瘦身”,社交媒体上有不少替西帕肽、司美格鲁肽等海外版“减肥神药”的广告。不少消费者被宣传吸引,通过微信朋友圈、社交私域渠道购买,却陷入健康受损、维权困难的困境。近日,鼓楼法院审结了一起网购未经批准进口药品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依法判决卖家返还消费者全部货款。

  2025年10月,黄某在微信朋友圈看到刘某售卖“日版替西帕肽”针剂的信息,分两次扫码付款,合计花费2180元购买3支针剂。黄某支付货款后,刘某未按约定发货。刘某以快递丢失为由承诺补发,却始终没有兑现。黄某提出退款,刘某口头同意退款,但迟迟不予履行,之后更是失联。多次催讨无果后,黄某诉至法院,要求刘某返还货款。

  鼓楼法院经审理认为,替西帕肽属于药品,案涉海外版产品未经过国家药监局审核备案,没有完成报关、口岸检验等法定进口流程,依法认定为“劣药”。刘某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私自销售该类药品,违反药品管理法强制性规定。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案涉买卖合同自始没有法律效力。法院遂判决刘某向黄某返还货款2180元。

(全文共48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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