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晚报讯 全屋定制省时又省心,是不少家庭装修的选择。可是,一旦选材环节沟通有疏漏,就可能出现货不对版的情况。近日,闽侯法院审结了一起定制家具引发的定作合同纠纷。
因装修需求,刘某前往福建某家居公司实地挑选全屋定制板材花色,后双方通过微信沟通选材事宜。刘某将自己从展厅带回的板材小样拍照发给该公司工作人员,因照片未标注板材名称,工作人员要求刘某补拍横切面。
该公司工作人员根据刘某发的照片,凭经验推测该板材为“科技黄木”,并在微信群内备注,刘某未对此提出异议。之后,刘某与该公司签订定制合同。
柜体安装完毕后,刘某认为货不对版,且成品颜色与预期风格偏差明显,向该公司提出异议。该公司以板材经双方确认并载入合同为由拒绝担责。双方协商未果,刘某遂诉至法院。根据微信聊天记录,刘某发送的板材小样横切面及颜色明显与合同写明的“科技黄木欧派多层板”不符,该公司工作人员仅凭主观推测认定板材型号,未核实确认。刘某在定制合同签订之前亦未对图纸标注的板材名称进行审慎核对,存在一定过错。
综合考虑双方过错程度、衣柜已安装完毕等因素,法院酌定该公司向刘某退还定制款8000元,驳回刘某其他诉讼请求。该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