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晚报讯 日前,福州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黑涉恶举报线索。
此次线索征集范围具体包括以下这些。
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把持基层政权、破坏选举、侵吞集体资产、欺压残害群众的“村霸”“乡霸”;垄断资源、强揽工程、恶意竞标、滥开滥采的“沙霸”“矿霸”;垄断经营、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寻衅滋事、收保护费、干扰破坏工程建设的“街霸”“市霸”等涉黑涉恶犯罪。
制贩毒品、开设赌场、组织卖淫等黄赌毒黑恶合流的犯罪团伙和境内外黑恶势力勾连犯罪。
操纵控制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黑恶团伙。
利用网络平台和“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实施裸聊敲诈、非法放贷、非法催收、舆情敲诈、恶意索赔、强迫消费、劳务碰瓷、色情敲诈等涉黑涉恶犯罪及相关犯罪。
跟踪滋扰、威胁恐吓、敲诈勒索等“软暴力”涉黑涉恶犯罪。
其他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
公告公布了多个线索反映渠道。群众可在网上搜索全国“12337”智能举报平台,或点击中国长安网、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等链接,进入全国统一线上举报平台;也可通过福州市扫黑办、福州市公安局扫黑办两大渠道举报。其中,福州市扫黑办举报电话为0591-83321730,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时30分至12时、15时至18时,举报信箱设于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路92号市扫黑办,邮编350001。福州市公安局扫黑办举报电话为0591-87729300,接听时间为工作日8时30分至12时、14时30分至17时30分,举报信箱设于福州市仓山区北园路11号市公安局扫黑办,邮编350026。
公告明确,对通过上述途径获取的线索,市扫黑除恶工作组将全力做好转办、督办、核查、反馈等工作,必要时启动提级抽查复核工作,推动查深查透。同时严格落实线索保密、人身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