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晚报讯 记者从福州市商务局获悉,在全国“有奖发票”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福州市自2026年10月起开展省级“有奖发票”活动。2026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个人消费者在零售、餐饮等八大行业消费取得符合条件的电子发票,即可通过指定平台参与即时抽奖。
根据福州市商务局发布的通告,此次活动参与范围涵盖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不含水、电、气)等八个行业。抽奖主体为个人消费者(自然人),发票开具方须为福州市范围内注册登记的上述八大行业经营主体。参与抽奖的发票须为个人实际消费后取得的真实有效全面的电子发票(普通发票),单张票面金额(含税金额)100元(含)以上。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票面有“收购”字样的普通发票、非正常户或注销户开具的普通发票、红字普通发票、已被红冲的蓝字发票、不征税发票等不参与活动,企业和单位发票亦不参与。
活动参与规则方面,个人消费者取得发票后,通过特定活动平台小程序入口上传清晰发票图片,并确认OCR识别的票面内容(包含发票号码、金额、开票时间、购方姓名等),系统核验成功便可参与抽奖。活动期间,每人每日仅可上传3张有效发票,累积最多可上传60张;单人单月上传的在同一纳税人开具的有效发票不超过7张。抽奖发票开具时间须在2026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发票抬头必须为个人消费者真实姓名或真实姓名(个人),不得包含其他字符。
开奖方式采用“即时开奖”,消费者上传发票验证通过后即时参与抽奖,结果实时反馈。由于新开具发票信息同步发票核验库需要一定时间,建议发票开票成功后一小时再上传核验。
活动奖金设置5档,分别为100元、80元、30元、10元、5元,奖项数量视资金规模及活动开展进度、各奖项消耗情况进行灵活调整。
中奖奖金以服务平台提供的电子红包形式即时发放至中奖者在该平台的实名账户中,红包可用于消费抵扣,有效期为获取日至2027年1月15日,过期自动失效。
通告还明确,消费者对已中奖发票申请红冲(对已经开具的错误发票,开具一张负数发票进行冲抵,相当于“撤销”原发票)时,必须根据平台提示退回相应中奖红包;规定时间内拒不退回的,将被暂停或取消参与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与不法分子勾结批量开具发票后批量红冲骗补的经营主体,将开展税务稽查,追缴非法所得并予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虚开发票、拆分开票、先使用奖金红包后红冲、盗用或冒用他人信息参与活动等作弊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活动参与资格,追回奖励,并保留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消费者如遇未按规定开具发票(拒开发票)情况,可通过12366电话举报,税务机关将及时受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