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日前由新华社受权发布。国务院新闻办公室14日在北京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中央台办副主任潘贤掌、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丛亮、福建省委副书记罗东川介绍《意见》出台背景、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并答记者问。
顺应两岸要和平、要发展、要交流、要合作的主流民意
潘贤掌指出,福建与台湾隔海相望,地相近、人相亲,对台工作具有独特优势和良好条件。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高度重视发挥福建在对台工作全局中的独特作用,统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将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作为“深化两岸融合发展、夯实和平统一基础”的重大举措。
他表示,《意见》的制定明确了福建在贯彻新时代党解决台湾问题的总体方略中的定位、使命和任务,顺应了两岸要和平、要发展、要交流、要合作的主流民意。目标是在福建全省域基本建成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充分显现福建作为台胞台企登陆第一家园的效应。重点是支持福建充分发挥对台独特优势和先行先试作用,不断完善促进闽台融合发展政策措施,率先落实台胞台企同等待遇,持续增进台湾同胞福祉,让台湾同胞充分感受到“融合有好处、闽台亲上亲”。
潘贤掌指出,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意见》最大亮点,就是突出“融”这个目标,为台胞台企全面融入福建提供制度保障和政策支持,推进厦金、福马等重点区域融合,推动闽台两地应通尽通、能融尽融。
潘贤掌说,《意见》在推动闽台应通尽通、落实惠台利民、深化民间交流等方面迈出更大步伐。有媒体评论《意见》“情谊满满、干货满满、信心满满”。《意见》的贯彻实施,将为广大台胞在福建学习、工作、生活尽可能提供最大空间、最好条件、最强保障,让大家在最熟悉、最亲切的环境中投资兴业、安居乐业,享受主人翁一般的参与感、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持续推进政策和制度创新,释放更多政策红利
丛亮说,《意见》践行“两岸一家亲”的理念,始终尊重、关爱、造福台湾同胞,充分发挥福建对台独特优势和先行示范作用,突出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善用各方资源,完善增进台湾同胞福祉的制度和政策,努力在福建全域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
他表示,下一步将结合两岸关系发展和闽台融合发展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先易后难、循序渐进、持续推进、久久为功,逐步推动出台实施系列配套的文件,突出先行先试,扩大授权赋能,持续推进政策和制度创新,释放更多政策红利。(下转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