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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张宝杯、陈玉遗失其女张婷的出生医学证明(出生时间: 2009年7月18日;出生证编号:J350070658),声明作废。
●张宝杯、陈玉遗失其子张少军的出生医学证明(出生时间: 2007年9月13日;出生证编号:H350029949),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福州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51350100B21206403D,登记证书有效期为1999年10月25日至2003年10月24日。因保管不善,将登记证书正、副本遗失,现声明作废。
●遗失声明:农村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350100512207929M,登记证书有效期为2000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因保管不善,将登记证书正、副本遗失,现声明作废。
●声明:原坐落在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横屿村东头16号,房屋总建筑面积316.41平方米,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2011年该房屋被列入晋安新城鹤林片区横屿组团项目征收范围。该房屋经本人具结,村镇盖章公示无异议后,认定属于本人所有,并已安置于晋安区鼓山镇牛岗山路567号横屿新苑(二区)(晋安新城鹤林片区横屿安置房三期B区)1#楼2203、5#楼2101单元。现由本人郭斌申请办理该安置房权属登记,若今后因发现该房屋有权属登记,或发生原房权利归属、征收补偿安置等引起的异议与纠纷,均由本人自行承担一切法律与经济责任且征收部门有权直接解除本人所签的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收回安置房、追还已领取的各项补偿款,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如对上述声明有异议,可在本声明见报之日起30日内书面向福州市房屋征收工程处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若逾期无人提出异议,将由本人办理安置房权属登记手续。特此声明。
声明人:郭斌●声明:吴美贞原房屋坐落在晋安区鼓山镇洋里村牛山164号,原房屋产权未登记。2024年由福州地源房屋征收工程处拆迁并安置于狮峰新苑4#楼302单元。现吴美贞申请办理上述安置房产权登记。如有异议请在30天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属村委会(社区)提出,逾期将按规定办理。
声明人:吴美贞●声明:协议人叶宇航原房屋坐落在晋安区鼓山镇鼓四村,叶宇航与福州捷诚房屋征收工程处于2018年签订的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编号:HYJW-4124),现声明以上原件不慎遗失,如有异议者,请于30日内向拆迁单位提出,逾期按规定办理。
声明人:叶宇航●声明:原房屋坐落在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横屿村东头16-1号,该房屋总建筑面积201.2m²,部分房屋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2011年该房屋被列入晋安新城鹤林片区横屿组团项目征收范围。上述房屋确系本人郭孔柱所有,经公示无异议并具结,由本人作为征收补偿协议的乙方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办理征收补偿安置相关手续,现安置房位于晋安区鼓山镇牛岗山路567号横屿新苑(二区)(晋安新城鹤林片区横屿安置房三期B区)4号楼2303单元。现由本人郭孔柱申请办理上述安置房权属登记事宜,本人保证以上被征收房屋无任何纠纷争议等,今后若因原房权属、征收补偿安置、安置房归属等引起的异议与纠纷,均由本人郭孔柱自行承担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且征收部门有权直接解除本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收回安置房、追还已领取的各项补偿款等,并追偿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若对上述本人声明有异议的,可在本声明见报之日起30日内书面向福州市房屋征收工程处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若逾期无人提出异议,将由本人办理安置房权属登记手续。该声明期满后若有人提出异议,请异议方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诉讼解决,届时本人将依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特此声明。
声明人:郭孔柱
拟申请注销登记公告
福州市鼓楼区鼓西街道保定幼儿园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请债权人自2025年9月24日起90日内向本清算组申报债权。联系人:林老师,联系电话:13950473132,特此公告!
福州鼓楼区保定幼儿园
2025年9月24日
公告
香港国泰航空有限公司福州代表处于2025年9月24日,向登记机关申请外国(地区)企业住所变更登记,外国(地区)企业住所由“香港金钟道88号太古广场一座33楼”变更为“香港金钟道88号太古广场一座31楼”。
各类遗失声明、房产声明收费标准:按照标题60元/行(8字以内),正文30元/行(13字以内)收取,不足13个字,按1行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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