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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出台十措施 加强数创企业培育


新认定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可获1000万元扶持

记者 冯雪珠 颜澜萍

2026.02.06

  本报讯(记者 冯雪珠 颜澜萍)近日,我省出台加强数字经济创新型企业培育十条措施。到2027年,累计培育500家以上数创企业,引育300家以上标杆和创新数据企业。

  这十条措施分别为:优化数创企业源头发现机制、实施“数据要素赋能提升行动”、推动算力资源高效供给、强化金融供需对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创新策源能力、统筹各级各类财政资金支持、建立“场景开放+应用驱动”机制、强化企业出海服务、健全开放包容审慎的发展环境。

  聚焦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网络安全、区块链、智能制造等前沿领域,我省将建设一批省级联合实验室、创新中心和技术转化基地。支持数创企业牵头或参与创建国家级、省部级科技创新平台基地,支持数创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联合实验室,符合条件的给予最高1000万元后补助。对新认定的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给予1000万元扶持。支持数创企业承接转化科技成果,对购买重大科技成果的数创企业按不超过实际支付技术交易费用的30%给予补助,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助额不超过300万元。

  建立让利机制,省级政府引导基金可按有关规定与子基金管理机构及基金投资人事前约定,政府出资可以按不低于基金净值或原始出资额加门槛收益率的价格提前让利退出,子基金清算时,政府投资基金可向基金管理机构和社会资本适当让利,最高不超过政府出资部分收益的50%。

  我省还将充分发挥中央预算内资金、超长期国债、新型政策性金融工具、省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等各级各类财政资金作用,支持数创企业谋划储备一批数字化转型、数据产业、数据基础设施、未来产业发展等专项项目。对入选国家级数字化转型示范项目的,在国家补助资金基础上给予省级奖励,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且获得的国、省两级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项目总投资的30%。

(全文共74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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