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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帮工致好友夫妇受伤,要赔吗?


法院温情调解续友情

记者 林春长 通讯员 严芊淯

2026.06.03

  福州晚报讯 陈某无偿驾车送好友夫妇赴外地务工,途中突发交通事故致好友夫妇受伤,双方因此发生纠纷。近日,闽清法院白樟法庭依法调解了这起义务帮工引发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通过温情调解,妥善化解矛盾,再续双方友情。

  2022年9月,陈某应好友刘某的请求,无偿驾驶车辆搭载刘某夫妇前往外地务工。途中他们的车辆与货车相撞,造成刘某夫妇受伤。经交警认定,陈某负事故全部责任。事后,刘某夫妇将陈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33万余元。法庭上,陈某满是委屈:“我是好心帮忙,分文未取,为何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承办法官经审理查明,本案属典型义务帮工引发的侵权纠纷。根据民法典规定,无偿帮工人在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被帮工人应承担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应承担相应责任。陈某虽系义务帮工,但在驾车时未尽安全谨慎义务,负事故全部责任,存在重大过失,依法不能减轻责任。

  为避免一纸判决割裂友情、激化矛盾,法官将重心放在调解上,先后开展“背对背”沟通、“面对面”协商,细致释明义务帮工与好意同乘规则,引导双方理性看待责任与赔偿。

  最终,双方放下对立,达成一致,陈某一次性赔偿刘某夫妇65000元并按期履行完毕。

(全文共525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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