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栏 2025年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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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失声明

  ●父亲何为明、母亲余娟遗失其子何皓勋的出生医学证明(出生日期:2012年12月26日;编号:M350274583),声明作废。

  ●本人林爱英现居住在蓝光玖榕台A区1座505单元和A区5座302单元,不慎遗失与福州市晋安区土地房屋征收工程处签订的房屋搬迁补偿安置协议书一份,原件不慎遗失,特此声明。

  ●林衍朝、黄春芳夫妇遗失其女林静的医学出生证明(编号:H350359080;出生日期:1998年9月11日),声明作废。

  ●福清市篮球协会遗失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清支行2022年4月8日核发的银行开户许可证,账号:935003010025918893,核准号:J3910057125102,声明作废。

  ●薛框许、邱翠金夫妇遗失其女薛佳星的出生医学证明(出生时间:2010年1月26日;出生证编号:J350155610),声明作废。

  ●声明:徐榕生的房屋坐落于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坂中村,原房屋产权部分未登记。2018年由福州市新嘉房屋征收工程有限公司拆迁安置于晋安区新店镇郭前路288号新城卓越公馆6#楼1805单元、7#楼406单元、3#楼502单元。现由徐榕生申请办理上述安置房产权登记。如有异议者请于30天内向拆迁单位提出,逾期按规定办理。

  声明人:徐榕生

  ●声明:林祥木于1983年在台江区汀州馆巷27号空地搭建木构二层房屋,该房屋至今未向房管部门申请办理产权登记手续。2014年由福州市台江区房地产征收工程有限公司拆迁并安置于霞镜新城三区9#楼1408单元。现由曾秀丽(林祥木儿媳)申请办理上述安置房屋产权登记及领证手续。如有异议者请在30天内向拆迁单位提出,逾期按规定给予办理。

  声明人:曾秀丽

  2025年3月21日

  各类遗失声明、房产声明收费标准:按照标题60元/行(8字以内),正文30元/行(13字以内)收取,不足13个字,按1行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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