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栏 2025年0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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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失声明

  ●遗失声明:福州市鼓楼区沁园14-17幢小区业主委员会遗失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核准号:J3910056166101,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福屿支行,账号:428681411401,声明作废。

  ●福州六顺物流有限公司声明以下车辆营运证遗失作废,具体信息如下:1.车牌号:闽AR5517,证号:350121203980;2.车牌号:闽AP428,证号:350121207376;3.车牌号:闽AE478挂,证号:350121203892;4.车牌号:闽AR2590,证号:350121203890;5.车牌号:闽AR1371,证号:350121204045;6.车牌号:闽AN518挂,证号:350121204100;7.车牌号:闽AR0360,证号:350121207687;8.车牌号:闽AS0986,证号:350121204860;9.车 牌 号 闽AE446挂,证号:350121207686;10.车牌号:闽AU5196,证号:350121207509;11.车牌号:闽AS5139,证号:350121205429;12.车牌号:闽AR459挂,证号:350121206600;13.车牌号:闽AM400挂,证号:350121205085;14.车牌号:闽AR155挂 ,证号:350121204713;15.车牌号:闽AR7607,证号:350121204484;16.车牌号:闽AP353,证号:350121204515;17.车牌号:闽AP630挂,证号:350121204595;18.车牌号:闽AS613挂,证号:350121205490;19.车牌号:闽AQ686挂,证号:350121206967;20.车牌号:闽AQ430挂,证号:350121206551;21.车牌号:闽AM423挂,证号:350121206810;22.车牌号:闽AS9521,证号:350121206972;23.车牌号:闽AU3792,证号:350121206971;24.车牌号:闽AU2650,证号:350121206989;25.车牌号:闽AU1363,证号:350121206550;26.车牌号:闽AU1271,证号:350121206602;27.车牌号:闽AR419挂,证号:350121206601;28.车牌号:闽AU5282,证号:350121207785。

  ●遗失声明:兹有原拆迁地址:台江区福机一区7-26,隶属于福机二期改造项目,产权人郑崇政,不慎遗失福机新苑7#楼1505单元的收据壹份,收据号: NO:0005913,发票金额:367242元。特此声明。如有异议者,请于30天内向征收单位提出,逾期按规定办理。

  声明人:郑崇政

  ●声明:原产权人欧振兴的原房屋坐落在长乐区营前镇海星村灯塔路4号,2015年由瀛洲旧改项目拆迁安置于瀛洲片区C地块,欧振兴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1份(编号:长瀛征S0785-1号)遗失,声明作废。如有异议于30日内向拆迁单位提出,逾期按规定办理。

  声明人:欧振兴

  ●声明:原房屋坐落在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横屿村直街86号,该房屋总建筑面积234.8㎡,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2011年该房屋被列入晋安新城鹤林片区横屿组团项目征收范围,并由福州市房屋征收工程处实施征收补偿安置。上述房屋确系叶英所有,经公示无异议并具结,由叶英作为征收补偿协议的乙方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办理征收补偿安置相关手续,现安置房位于晋安区横屿新苑二区1#楼801单元、5#楼903单元、7#楼501单元。因叶英已故,现由本人江发香(系乙方配偶声明,以上情况属实,如有虚假或隐瞒等,由本人承担所有经济与法律责任)。现由本人江发香申请代为办理上述安置房权属登记至乙方叶英名下事宜,本人保证以上被征收房屋无任何纠纷争议等,今后若因原房权属、征收补偿安置、安置房归属等引起的异议与纠纷,均由本人自行承担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且征收部门有权直接解除本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收回安置房、追还已领取的各项补偿款等,并追偿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若对上述本人声明有异议的,可在本声明见报之日起 30日内书面向福州市房屋征收工程处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若逾期无人提出异议,将由本人代为办理安置房权属登记手续。该声明期满后若有人提出异议,请异议方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诉讼解决,届时本人将依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特此声明。

  声明人:江发香

  ●声明: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的房屋坐落于福建省福州市华侨公寓9座101单元,原房屋产权未登记。依据闽交院函(2018)15号,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核查研究后对建筑面积53.95平方米无异议,原房屋于2019年由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与福州市仓山区建设房屋征收有限公司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安置于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三叉街街道龙珠巷1号悦亭郡(三叉街旧改地块三安置型商品房项目)1#楼1103单元。现由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申请上述(征收)安置房产权登记,如有异议者请30天内持有效证件向福州市仓山区建设房屋征收有限公司书面提出申请,逾期按规定给予办理。

  声明人:福建船政交通职业学院

  电信通知

  尊敬的客户:

  我司将于2025年7月23日1:00至6:00在福州市仓山区金榕南路与凤岗路交叉口附近进行缆线搬迁,届时将影响该地区电信用户的宽带、固话、手机等业务,敬请谅解!如发现问题请拨打10000申告。

  中国电信福州分公司

  各类遗失声明、房产声明收费标准:按照标题60元/行(8字以内),正文30元/行(13字以内)收取,不足13个字,按1行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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