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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声明
●福州兴吉通货运有限公司不慎遗失车牌照为闽AW964挂道路营运证,证号:闽交运管榕字 350105210015,声明作废。
●黄周荣、邱雅枝遗失其子黄文杰的出生医学证明(出生时间:2007年9月28日;出生证编
号:H350135761),声明作废。
●黄周荣、邱雅枝遗失其女黄文欣的出生医学证明(出生时间:2004年12月14日;出生证编号:E350217736),声明作废。
●父亲陈肸、母亲陈金燕遗失其女陈静瑶的出生医学证明(出生时间:2016年10月12日;编号:Q350428765),声明作废。
●福建高壹工机有限公司不慎遗失由福州港城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签发的正本提货单1份,具体信息如下:提货单号:0016235;船名/航次:HUAHANG3V.25250;提单号:HHH3252506521E;集装箱号:HRSU2161432,现声明作废,特此公告。
●声明:郑启衍在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湖际村自建房屋一幢,被列入仓山区南湖片区南片区项目地块一征收范围,总建筑面积:526.59m²。郑启衍于2025年6月签订编号:CSNHPQ5082001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安置面积74.25m²,安置于瑞景园A2#楼103单元。现安置房已具备申报不动产权证条件,声明人申请办理上述安置房权属登记至郑启衍名下。如有异议者可在本声明见报之日起30日内,书面向福州市仓山区三江口房屋房屋征收有限公司提出。若逾期无人提出异议将由声明人申报安置房权属登记。若有人提起诉讼声明人同意在诉讼期间暂缓申报权属登记。
声明人:郑启衍●声明:郑启衍在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湖际村,自建房屋一幢(无产权),被列入仓山区南湖片区南片区项目地块二征收范围,总建筑面积300.61m²。郑启衍于2025年5月签订编号:CSNHPQ4222001的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安置面积105.5m²,安置于瑞景园E1#楼1611单元。现安置房已具备申报不动产权证条件,声明人申请办理上述安置房权属登记至郑启衍名下。如有异议者可在本声明见报之日起30日内书面向福州市仓山区三江口房屋房屋征收有限公司提出。若逾期无人提出异议将由声明人申报安置房权属登记。若有人提起诉讼声明人同意在诉讼期间暂缓申报权属登记。
声明人:郑启衍●声明:原房屋坐落在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横屿村西边9-2号,该房屋总建筑面积135.31m²,未办理产权登记手续。2011年该房屋被列入晋安新城鹤林片区横屿组团项目征收范围,并由福州市房屋征收工程处实施征收补偿安置。上述房屋确系本人王华碧所有,经公示无异议并具结,由本人作为征收补偿协议的乙方签订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并办理征收补偿安置相关手续,现安置房位于鼓山镇牛岗山路567号横屿新苑(二区)(晋安新城鹤林片区横屿安置房三期B区)7号楼906单元。本人声明,以上情况属实,如有虚假或隐瞒等,由本人承担所有经济与法律责任。现由本人王华碧申请办理上述安置房权属登记事宜,本人保证以上被征收房屋无任何纠纷争议等,今后若因原房权属、征收补偿安置、安置房归属等引起的异议与纠纷,均由本人王华碧自行承担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且征收部门有权直接解除本征收补偿安置协议、收回安置房、追还已领取的各项补偿款等,并追偿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若对上述本人声明有异议的,可在本声明见报之日起30日内书面向福州市房屋征收工程处提出,并提交相关证据,若逾期无人提出异议,将由本人办理安置房权属登记手续。该声明期满后若有人提出异议,请异议方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诉讼解决,届时本人将依法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华碧
各类遗失声明、房产声明收费标准:按照标题60元/行(8字以内),正文30元/行(13字以内)收取,不足13个字,按1行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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