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楼危驾案件办理引入交通志愿服务考察 志愿服务质效纳入不起诉处理考量 2024年02月23日 记者 王光慧 通讯员 陈英 徐宇馨

  □提振精气神 尽职保平安

  

  危驾案件考察对象在地铁口参与交通志愿服务。

  

  鼓楼区检察院检察官向危驾案件考察对象送达不起诉决定书。

  福州晚报讯 近日,福州市鼓楼区检察院将交通志愿服务考察机制引入危险驾驶案件不起诉案件办理,进一步提升办案效率与社会效果。

  近日,在鼓楼区的东街口、华林路口等地,记者看到,每到上下班高峰时段,由鼓楼区检察院组织的交通志愿服务人员便在交警的统一指挥下开展疏导工作,而他们都是危险驾驶案件中的不起诉考察对象。

  “虽然路口不大,但是引导来往车辆与行人,促进有序过街通行让我深刻体会到交通秩序维护不易,我也对此前的醉驾行为感到十分后悔,以后一定不会再犯。”参与志愿服务的不起诉考察对象王某说。

  “开展危险驾驶案件志愿服务考察,是加强刑事案件诉源治理的重要举措。”鼓楼区检察院危险驾驶及交通肇事犯罪检察办案组负责人表示。2023年以来,鼓楼区检察院与鼓楼交警大队共同出台《福州市鼓楼区危险驾驶案件志愿服务考察实施意见(试行)》。在审查起诉危险驾驶案件时,对于自愿参加社会公益服务并符合作不起诉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如果能在一定期限内完成规定时长的社会公益服务,检察官将根据犯罪嫌疑人考察期间的表现,判断其是否真诚悔过,并在志愿服务结束后决定是否作出相应从宽处理。

  同时,为提升志愿服务质效,鼓楼区检察院持续完善相关服务机制,由考察对象填写《志愿服务承诺书》,并送达《志愿服务考察权利义务告知书》,邀请鼓楼交警大队派员进行岗前法规及人身安全培训,并依托技术手段对考察对象的服务表现进行全程记录。目前,已有16名考察对象完成40个小时社会志愿服务任务,经审查,鼓楼区检察院已向上述人员送达不起诉决定书并进行集中训诫。

  鼓楼区检察院检察官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完善危险驾驶案件志愿服务考察机制,与侦查机关、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加强协作配合,逐步拓展公益服务类型和形式,实现“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维护一方”的目的。